2012年中铝等多家企业因排污超标受处罚


2013-5-15

     据报道,近日环保部组织完成了2012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并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年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经核实调查,目前仍有少数地方及企业在环保环节存在突出问题,其中不乏中石油、中石化、中等国有大型企业。

     据环保部昨日发布的2012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显示,蒙古自治区、河南省、贵州省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因脱硝脱硫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已被暂停审批燃煤机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天津、哈尔滨、阜阳、抚州、漯河、湘潭、南宁等多达16家与水污染相关的建设项目被环评暂停。此外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铝、河北钢铁、攀枝花钢铁在内的多达15家企业因涉及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而被予以处罚。

     自“十二五”期间以来,国家便多次出台政令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当前正值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就环境保护而言,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一直以来,钢铁以及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问题频现,其不仅影响其行业自身发展,同时也制约着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环保考核的重心不仅体现在地方的治污能力,更应体现在如何从源头上防范污染问题的产生。

     据悉,此次的环保处罚可谓是史上最严的一次,本次处罚的出台,主要基于提高相关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一方面可以直接促使企业从总量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可以间接淘汰一批产能落后的中小企业。” 此外,高额的经济处罚也表明了政府执行力度的严格,电力、钢铁等排污量大的企业或将面临新一轮的考验,对整个行业也将产生中长期的震慑作用。笔者认为,环保考核的重心除了盯紧地方必须对现有污染进行积极治理外,更需盯紧地方造成潜在污染,防止其在引进项目时“饥不择食”,让“三高”企业大行其道。